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12695-2016 是目前实施关于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现行标准,2016年12月23日发布,2017年12月23日实施。本标准代替GB12695—2003《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的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
目前正在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2695-2016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于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3日实施。本标准代替GB12695—2003《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的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
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除包装饮用水外的饮料生产,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饮料。
2 术语和定义
GB14881—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3章的相关规定。
4 厂房和车间
4.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4.2 厂房和车间的设计通常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各区之间应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一般作业区通常包括原料处理区、仓库、外包装区等;准清洁作业区通常包括杀菌区、配料区、包装容器清洗消毒区等;清洁作业区通常包括液体饮料的灌装防护区或固体饮料的内包装区等。具体划分时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设定。
4.3 液体饮料企业一般应设置水处理区、配料区、灌装防护区、包装区、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检测实验室等,生产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的企业还应设置原料清洗区(与后续工序有效隔离)。固体饮料企业一般应设置配料区、干燥脱水区/混合区、包装区、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检测实验室等。如使用周转的容器生产,还应单独设立周转容器检查、预洗间。
4.4 清洁作业区应根据不同种类的饮料特点和工艺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的空气洁净度要求。
4.5 出入清洁作业区的原料、包装容器或材料、废弃物、设备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设置专用物流通道等。
4.6 作业中有排水或废水流经的地面,以及作业环境经常潮湿或以水洗方式清洁等区域的地面应耐酸耐碱。
以上关于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的法规只是截取部分内容,想阅读完整版的GB 12695-2016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下载下面附件。